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拟补充提名董事的议案》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观原则,
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补充提名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燕军先生具有多年的投资并购、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现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孙燕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宝文、李绪红、刘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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