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天津市政府近日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旨在保障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病等长期护理需求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
(资料图)
2. 试点城区
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涉及城区共21个社区和街道,计划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3. 试点对象和保障范围
试点对象为年满65周岁并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以及患有失智、中风、重度糖尿病、末期肾病等慢性病的群体。保障范围包括居家、社区和机构护理,具体费用标准将根据不同护理类型和实际情况制定。
4. 资金来源和管理
试点资金由市、区、街道三级财政分别按比例承担。财政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进行核拨和管理,社保、民政两部门负责相关政策的实施和监管。
5. 社会参与
方案还提出,将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护理服务。市级专业机构将与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联动,为护理人员提供培训、技能认证和服务指导。
6. 试点意义
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将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和推广。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享受更全面、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7. 总结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将为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病等长期护理需求人群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同时,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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